代理孕母有条件开放?“卫福部”“修法”卡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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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代理代孕母

来源网址:https://www.toutiao.com/a6235749286471729410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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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夏经纬网1月4日讯:据台湾媒体报道,台湾地区代理代孕母立法延宕多年,台“卫福部”有意“有条件开放”代理代孕母,2014年底曾将“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”送进“行政院”,但各界意见仍有歧异,“性别平等委员”认为草案对代代孕者与子女权益保护不够完善,退回“卫福部”,目前尚处搜集民意阶段。

代理代孕母该不该合法化?岛内分别于2004年与2012年举行“公民会议”,做出“有条件开放”的共识。“卫福部”于是透过“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”,有修件开放代理代孕母,草案严格限制代代孕者须为20至40岁、曾生育子女的台湾籍女性,且不得用代代孕者卵子,以免衍生血缘纷争;代代孕应为互助、无偿方式,不可有额外的金钱报酬,但拟设检查、医疗、交通、营养、工时损失等费用上限,代代孕次数暂以三次为限。

“卫福部国健署”妇幼健康组长陈丽娟昨天表示,修正草案虽已将代代孕纳入法规,但送至“行政院”审议时,各界意见仍有歧异,尤其“性别平等委员”认为草案里代代孕者与子女权益的保护,不够完善,于是退回“卫福部”,搜集民众意见,待调查结束再研议修正。至于民意调查何时告一段落?目前尚无预定日期。

对于有条件开放代理代孕母的“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”延宕,生殖医学专家呼吁能在“立法院”下个会期赶快通过,除了能提供不代孕症夫妻另一条合法求子管道,也符合台当局鼓励生育的政策。修正案若能通过,医师估计,岛内约有一千对不代孕症夫妻能受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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