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人产生矛盾抖音“泄愤”?当心违法!

时间:2023-11-29来自:未知 点击:412

基本案情

罗某得知此事后,认为其名誉受到了损害,遂诉至法院,要求赵某公开道歉,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。

法院调解

金马法庭受理该案后,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。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,双方当事人知晓了合伙经营的各种重要事项,了解了如何寻求化解纠纷的合法途径,也明白了可能构成网络侵权的行为及其带来的后果。随后,赵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。

法官提醒

当下,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等平台极大地丰富了日常生活,方便大家记录美好生活。但要注意的是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在享受各种网络工具带来的快捷和便利时,也要注重讲文明、促友善,呵护美好生活。

个人纠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化解,不能把网络平台当做泄愤或造谣的工具,否则可能造成侵权而承担法律责任。


参考资料